关于做好2018年农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8-06-05   分享:


广元市农业局

关于做好2018年农技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农函〔2018213号)


市级有关单位,各县区农业(农机、蚕业)局,广元经开区农工办,局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8年全市农技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现将申报工作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它社会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水产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评审对象为具备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市本级申报助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参加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或经省人才、人事(外专)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评审任职资格要求

坚持重品德、重能力和重业绩的评价标准。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一)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

1.任职条件。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高等院校毕业的本科生,且见习期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的专科生,且在技术员岗位上工作2年以上;中专毕业生且担任技术员工作4年以上。

2.材料要求。手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县区申报人员由各县区自行评审,市属申报人员由市中评委评审。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具体要求

1.任职条件。获得农技系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获得农技系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且聘任助理职务2年以上;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且聘任助理职务4年以上;中专毕业生聘任助理职务5年以上,并取得大专学历的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2.申报专业。申报人从事的专业工作经历、专业业绩、专业成果必须与申报专业相同。填写申报评审任职资格时,必须注明申报专业。具体专业如下:

农艺师:农学,植保,土肥,园艺(含果、茶、蔬、棉、花、药、麻),园艺(蚕桑),综合(含科管、农广校、信息)。

畜牧师:畜牧。

兽医师:兽医。

工程师:农业机械化,水产工程。

3.材料要求

1)手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可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rsj.cngy.gov.cn职称评审专栏下载(A4纸双面打印后手工填写),也可到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劳动大厦2楼)。表中所有内容都要详细填写,特别是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要能准确体现申报者专业技术业绩和水平。

2)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并附在评审表封面与第1页之间,随申报材料一同上报(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详情参照附件1)。

3)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一式1份,内容不少于1000字。

4)单位和单位负责人审查后签名加盖公章的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一式1份(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业务工作能力、工作实绩、任期内各年考核情况)。

5)学历证书2000年以后的学历须在教育部官方网站打印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学历、本科学历对待。

6)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培训学习,并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供近4年继续教育合格证,并以网上学习打印为准)。

7)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业绩证明材料(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三农、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的实际贡献、获奖证书、论文、论著等)由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原件进行审查,对提供的业绩进行核实,并在复印件上签名、加盖公章。

8)任现职以来(至少近3年)的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一式1份。

9)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及本人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情况的公示结果。公示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等要求,按照原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人职〔200522号)执行。公示结果还应在《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进行说明。

10)《广元市农技系列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一览表》需由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汇总、盖章;个人纸质材料按汇总后的《广元市农技系列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一览表》顺序对应排序。

11)材料中复印件必须加盖红章并备注审查原件者的姓名。县区申报人员的复印件材料需由县区主管部门加盖红印,市直申报人员的复印件由本人所在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资料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和失信黑名单,取消2年的申报资格。 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答辩要求

对学历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但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且取得工作业绩的申报人员,可按程序参加答辩。

(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四、评审材料包装要求

报送的评审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一人一袋,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装入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主要包括学历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以下要求包装:

(一)报送的评审材料牛皮纸档案袋封面贴上《广元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注明袋中材料份数、专业、申请者单位、姓名、拟评职务等(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以申请者的学历复印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初级首次聘用文件或聘用证书的顺序装订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首页与诚信承诺书之间。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能与其它材料装订成册,单独使用。

(四)其它材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2.个人政治思想与业务工作总结;

3.年度考核或任职届满考核材料复印件;

4.聘任文件(或聘书)复印件;

5.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的业绩证明材料;

6.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

7.公示结果。

五、其它事项

(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二)各县区的申报材料应由农业主管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到广元市农业局人事科(行政楼2-12),评委会不接受县区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31日,其中破格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7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扩权县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附上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一式2份,其中交市职改办1份。

(四)《广元市农技系列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一览表》请到广元农业信息网站(www.gyny.gov.cn)首页本地通知栏中下载。

(五)有关申报材料,如学历毕业时间、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均算至2018731日。

(六)凡评审未通过人员,不再进行复议,评审结束后,除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外,其它材料将不予退还。

(七)其它未尽事宜请与市农业局人事科联系。联系人:苟慧,联系电话:3265442

附件:1.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2.广元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包装封面)

                  

                           广元市农业局

                             2018531 

附件:
广农函〔2018〕213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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