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成教、教师进修校系列)
来源: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8-06-04   分享:



广元市成人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8年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广电大校发〔201836号)



广元电大(含县区电大分校、工作站),各县区教师进修学校,市属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为做好2018年度全市成人高校、成人中专、教师进修学校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省、市文件要求,现将申报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全市(扩权试点县除外)电大系统(含各县区电大分校、工作站)、教师进修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等在职教师中符合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籍人才或经省人才、人事(外专)主管部门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坚持重品德、重能力和重业绩的评价标准。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一)申报中等专业学校初、中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条件

1.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纪,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学风端正。

2.具有教育科学理论的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

3.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4.教员任职条件:符合上述123条要求的大学专科毕业在中等专业学校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教员职责。

5.助理讲师任职条件是符合上述123条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学士学位,见习期满;或担任教员职务两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有较强的业务实践技能,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理讲师职责。

6.讲师任职条件是符合上述123条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学士学位,已承担4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籍和资料,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2)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具有本学科必需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3)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2年以上助理讲师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7.任现职以来担任过2年以上课程管理员(或班主任),近3年每学期担任相关专业授课不少于60节。并提供课管员(或班主任)及教学的佐证材料。

8.新参加工作人员申报教师中级专业任职资格必须有至少1年的基层工作经历或参加扶贫工作经历。

9.继续教育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35号)执行。

10.具有相关学校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四川省语言文字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

(二)申报高等学校初、中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条件

 1.高等学校教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法纪,能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全面地、熟练地履行现职务职责,积极承担工作任务,学风端正。

2.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3.助教任职条件:符合上述12条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学士学位;或在工作实践中学习提高,经考试或考察,确认达到学士学位水平,经过1年以上见习试用,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助教职责。

4.讲师任职条件是,符合上述12条要求,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担任4年或4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期间,已取得高等学校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或确认已掌握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内容,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能顺利地阅读本学科的外文书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2)获得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第二学士学位证书且已承担两年或两年以上助教职务工作,具有本专业必需的知识与技能和从事科学技术工作的能力,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3)获得硕士学位且已承担两年左右助教职务工作,或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讲师职责。

5.任现职以来担任过2年以上课程管理员(或班主任),近3年每学期担任相关专业授课不少于60节,并提供课管员(或班主任)及教学的佐证材料。

6.新参加工作人员申报教师中级专业任职资格必须有至少1年的基层工作经历或参加扶贫工作经历。

7.具有大学教师资格证书且普通话水平等级达到四川省语言文字委员会相关规定要求。

8.任现职以来,积极参与教学科研工作,至少有1项市级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在公开刊物发表2篇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每篇文章不少于3000字符)。

9.继续教育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35号)执行。

10.其他条件达到省、市职改部门要求。

三、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2份。

(三)单位综合推荐材料1份。

(四)任现职以来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1份。

(五)代表本人业务水平的论文2篇或论著(1本)。

(六)最高学历或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七)2000年以后的学历须提供学信网网查材料学历证书(2份)。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学历、本科学历对待。

(八)任现职资格证书复印件及职称文件复印件2份(中级)。

(九)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十)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手工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可在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srsj.cngy.gov.cn)“职称评审”专栏下载(A4纸双面打印后手工填写),也可到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领取(劳动大厦2楼)。表中所有内容都要详细填写,特别是“任现职前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登记”及“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栏,要能准确体现申报者专业技术业绩和水平。

(二)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除《评审表》外,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附上目录清单。

(三)推荐单位在呈报推荐评审人员材料时,应严格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无误。推荐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审评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有关栏目签署明确意见。所有复印件,须经审核人或经办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以及审核时间,并加盖审查部门公章。在报送材料时,应附论文、代表作等业绩材料和学历。

(四)专业技术人员应按照要求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培训学习,并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一式1份(提供近4年继续教育合格证,并以网上学习打印为准)。

(五)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贡献及本人拟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情况的公示结果。公示内容、范围、方式、时间等要求,按照原市人事局《关于在我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试行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广人职〔200522号)执行。公示结果还应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单位推荐意见”栏进行说明。

(六)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无误。所有资料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核实,计入专业技术人员诚信档案库和失信黑名单,取消5年的申报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申报人员必须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不得代签。

(八)申报材料中的论文、论著、成果、奖励、其他证书和任职资格等,统计时间均截止2018731日。

五、答辩要求

对学历专业与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或不相近,但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且取得工作业绩的申报人员,可按程序参加答辩。

(一)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级。“优秀”和“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六、其他事项

(一)收费标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为:中级职务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二)各县区的申报材料应由教育主管部门派专人统一报送到广元广播电视大学(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25号),评委会不接受县区个人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731日,其中破格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7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扩权县在报送申报材料时,同时附上中级职称评审“委托函”一式2份,其中交市职改办1份。

(四)申报时间:2018731日之前。申报地点:广元广播电视大学,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125号,邮编:628017;联系人:安丽、范文霞,电话:3264449

附件:评审材料组卷要求

  

                               广元市成人高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18528



附件

评审材料组卷要求

1.评审表内。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最高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学信网网查材料——普通话证复印件——任现职资格证书及职称文件复印件。

2.评审材料。封面——目录——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论文——获奖证书等。

3.请按照要求装订成册(评审表2份,评审材料1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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