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3-28   分享:

广人社发〔20183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于印发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的通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局属各科室、单位:

现将《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加强领导,完善举措,精心实施,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为实现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320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跨越发展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全力促进就业创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事管理创新,深化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全面从严治党,为全市决战决胜整体连片贫困到同步全面小康跨越、加快建设川陕甘结合部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民生保障和人才支撑,竭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一、全力促进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

(一)大力推动返乡下乡创业。推动制定和落实落地金融扶持、土地使用等支持返乡下乡创业政策。充分发挥返乡创业协会作用,建立健全创业能人基本信息库,积极编制、推介返乡下乡创业项目。完善返乡下乡创业服务制度,加强返乡下乡创业园建设,新建返乡下乡创业园7,新增返乡下乡创业实体3000个,回引500万元以上创业项目50,创建4个市级返乡创业示范园区。抓好剑阁县、苍溪县返乡创业试点工作。

(二)深入推进就业扶贫。围绕“一人就业、全家脱贫”目标,大力实施定向培训、本地吸纳、劳务协作、创业带动、公岗开发“五大就业行动”,确保有培训、转移就业、创业意愿贫困劳动者的培训、转移、帮扶均达到100%。开展贫困家庭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1万名,建立100个就业基地(车间),帮助2018年拟脱贫的2.5万贫困劳动者实现转移就业。支持贫困劳动者参与众筹众创。整合公益岗位资源,在贫困村开发5个以上公益性岗位,确保贫困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

(三)积极促进创新创业。认真落实促进创新创业政策,完善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创业担保贷款和风险管理办法,加大创新创业政策扶持。加强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设,指导苍溪县、青川县各建成1家省级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建立创业专家服务指导团队,持续开展创业大讲堂、青创+千里巡诊、创业特训营等服务活动,支持围绕新型工业、生态康养、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创业。举办广元市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

(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建立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深入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完成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8000人、劳务品牌培训2300人,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制定出台广元市职业培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定点培训机构认定、管理。

(五)统筹推进各类重点群体就业。巩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成果,推动建立川陕甘结合部中心人力资源市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基层成长计划,出台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意见,实施好“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加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大力开展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和技能提升补贴“展翅行动”,积极防范规模性失业风险。坚持每月一主题活动的援助制度,深入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人才和公共招聘进校园等专项活动,做好民族地区“9+3”免费教育计划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工作,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加强劳务合作,转移输出农村劳动力95万人,实现劳务总收入200亿元。确保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4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二、推动建成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六)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深化“五险统征”模式,加强以中小微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为重点的参保扩面征缴工作,深入推进建筑业、道路交通、铁路、水利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积极落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养老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费代缴政策,推动实现社会保障法定人群全覆盖。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9.17万人、31.65万人、14.29万人、15.62万人、13.65万人,共征缴社会保险费52.8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10万人,参保缴费5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

(七)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按要求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做好机保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审核确认和“中人”养老待遇核定工作,加强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率和社会化发放率均达到100%。不断扩大异地联网即时结算范围,按规定报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县域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认真做好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八)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认真执行被征地农民、个体参保人员等有关社保政策,做好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与中央调剂制度对接相关工作,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措施,加快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研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档次。深入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门诊疾病管理等办法,探索建立城镇职工大病保险制度。深化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强化预算管理,探索推进按病组(DRGS)分值付费制度。调整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修改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转市外治疗交通食宿费报销等办法。积极推进失业、生育保险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劳动能力鉴定质量。

(九)加强社保基金监督。全面规范经办机构内控制度,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推进基金智能监管,提高基金监管能力。深化社保基金安全评估,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强化养老金领取认证服务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目标重点,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力防范和化解社保基金支付风险。持续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专项行动,严肃查处骗保、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推动落实社保基金存款优惠利率,确保实现基金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

三、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建立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评价标准体系和分类评价体系。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畅通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评审渠道。加强职业资格监管,减轻企业和人才负担。突出“高精尖缺”和适用性,改进人才引进方式,组织开展第十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深入实施专家下基层活动,做好市以上各类专家推荐选拔和服务工作。积极申报举办专项研修班,深入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十一)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高素质产业大军的实施意见,制定“首席技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并开展首批遴选。大力支持发展技工院校,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管理,积极申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加快急需高技能人才培养。积极推进高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研究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创新推动“短期培训+务工地鉴定”、涉农实用技能鉴定工作,举办全市第七届职业技能竞赛,营造技能成才氛围。确保新增高技能人才4350人,其中技师及以上150人。

(十二)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和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做好外国人留广就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引进国外智项目申报工作,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2个和示范推广项目2个。

四、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十三)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围绕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需要,落实好艰苦边远地区放宽学历、年龄、专业、开考比例以及定向招考等倾斜政策,加强公务员考录、遴选工作,充实面试考官队伍力量。继续实施好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按统一部署推进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加强公务员培训和职业道德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规范开展表彰、奖励工作,加强公务员及时奖励,认真开展第六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推荐。扎实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深化公务员平时考核,依法做好公务员监督惩戒工作。

(十四)稳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规范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加大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支持,鼓励和引导更多人才到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按规定核准岗位和结构比例。按部署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试点。安全组织实施各类人事考试,积极防范考试风险。

(十五)扎实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认真做好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全面完成安置任务。加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切实做好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群体总体稳定。做好军转干部教育培训。

五、持续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

(十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正常增长机制,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离休人员离休费。认真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配套工资政策。按统一部署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缩小地区间收入差距。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增长机制,及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配合做好公立医院、高校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十七)深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深化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完善市场化选聘、契约化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试行办法,及时公布2017年国有企业负责人基本年薪基数,督促和指导县区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最低工资评估工作,及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和公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已建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六、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十八)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机制。完善市、县区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积极防范劳动关系领域系统性风险。深入实施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依法规范企业劳务派遣和裁员行为。进一步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加强特殊工时管理,推动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高温津贴等制度,加强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认真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意见,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考核工作,落实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提高农民工工资总包直发率和专用账户建账率,大力实施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

(十九)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持续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提高劳动纠纷防控能力。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实行“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和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到期结案率达到100%。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推动建立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实现监管执法和行业自律良性互动。

(二十)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积极推进调解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完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处理机制,加强以建筑、教育和卫生行业以及乡镇、村组为重点的专业性预防调解平台建设。巩固深化调裁审联动机制建设成果,创新三方驻会和三方办案制度,逐步建立健全裁审受理范围一致、裁审标准统一、裁审程序有效衔接的新规则新制度,劳动人事争议当期结案率达到95%以上,调解成功率达到60%以上。

(二十一)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妥善处理涉稳突发事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加强信访源头化解,做好重点人员稳控工作,信访事项按时办结率达到100%。强化诉求分类处理,引导信访诉求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七、着力建设群众满意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

(二十二)加强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以增强服务可及性为目标,狠抓标准化建设,抓好试行标准的推广实施,推进服务平台建设上档升级,县区、乡镇公共服务平台标准化率达到90%。加快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进度,做细做实“10+5”办事圈,全市新建20个“全功能一窗式”区域性乡镇服务所和200个标准化农村社区(中心村)服务站。组织召开示范县(区)现场推进会。

(二十三)加强服务基础信息化建设。深入实施“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夯实“一卡、一网、一库”基础,推动实现人社公共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以电子政务外网为依托,持续推动线下业务向线上运行,推动实现全市人社信息系统通到村。加强网上办事大厅、移动终端服务系统建设,逐步配置前台办公、自助服务等设施设备,实现服务渠道多样化和服务信息化。加快建设人事人才综合管理平台,推进社会化人事档案信息系统建设。做好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和应用,全市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280万人。

(二十四)加强服务机制协同化建设。按照“广元人社事、最多跑一次”要求,加快统一人社业务标准,按需推进服务下延,强化上下协同经办,努力让群众办事“不跑路或少跑路、不填表或少填表、不交证或少交证、不盖章或少盖章”。大力实施“综合柜员制”,横向整合服务项目,再造优化服务流程,推动就业、社保、劳动监察等信息共享。加快推进与公安、民政、卫计等大数据资源融合应用。

(二十五)加强服务行为专业化建设。坚持“立规范、抓培训、强督促”,深入抓好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统一的行业窗口服务规范。继续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大力实施“人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提高人社队伍整体素质。分批分片开展“万名人社政策宣传员”培训。扎实开展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回头看”,对照整改清单逐一验收销号,开展优质服务窗口和优秀服务标兵评选活动。

八、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

(二十六)深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坚持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三大行动”,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

(二十七)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严格执行干部管理规定,扎实推进平时考核,加强问效问责,坚决防止“宽松软”问题。坚持“三重”用人导向,落实好干部标准,提拔重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严格干部选任程序,建立干部、人才分析制度,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扎实推进产业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好各类文化、体育、竞赛等活动,建立干部职工关爱机制,不断增强局系统向心力、凝聚力。

(二十八)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和市委“六个带头”要求,坚决纠正“四风”问题。扎实推进“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集中整治作风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局上下政治大对标、思想大解放、作风大转变、工作大落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深入推进“三同”监督机制建设,持续细化和落实重点岗位负责人监督措施,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深化正风肃纪,严格监督执纪问责。

(二十九)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实施好“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依法维权意识。深入推进法治人社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举办依法行政培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强化行政监督,落实自由裁量权规则,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和程序,深入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探索建立工伤行政调解机制。

(三十)加强综合基础性工作。认真实施全市“十三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加强和改进调研工作,准确反映社情民意,积极提出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对策建议,促进调研成果转化。加强宣传工作,增强人社工作社会影响力。加强档案规范管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强化统计管理,确保数据质量。认真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节能减排、全民科学素质、保密、禁毒、防邪、妇儿“两纲”、“双拥”、关心下一代、应急管理等工作。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