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来源:市社保局
发布时间:2018-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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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发出认证请求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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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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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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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广元市万源滨湖路市政务中心市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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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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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9-557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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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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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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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基本情况(退休人员本人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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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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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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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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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位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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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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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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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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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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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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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情况(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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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状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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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认证机构
(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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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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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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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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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注意保存原表,复印可用,以后将不再另行邮寄,如需新表,请在社保局网站下载(http://www.gysbj.com)或通过传真领取。
尊敬的退休人员:
您好!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1]8号)和《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规定,企业退休人员应每年参加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现将有关事项告之如下,请您及时办理认证手续。
1、认证应由本人携带认证表和身份证、社会保障卡等到居住所在地就近的协助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包括: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
2、认证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不要使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可辨认,不得涂改、伪造、变造。
3、从2013年起,退休人员可自行选择每年认证时间,每12个月办理一次认证,我局不再另行通知认证时间,认证表邮寄地址:广元市政务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注明“认证”),邮政编码:628017,联系电话:0839-5572041,监督电话:0839-3313042。
4、对于超过12个月未认证人员,我局将从第13个月起暂停发放养老金,待补办理认证后恢复并补发。对于超过24个月未认证的人员,需由本人前来我局办理认证手续,并提供居住地居住证明和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