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启动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试点工作
来源: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2018-03-20   分享:


227日,广元市召开了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改革试点启动工作会。这意味着,广元市成为全省第二家启动此项工作的城市。此项改革将更好地发挥医保付费方式对医疗费用的调控作用,加强定点医疗机构主动控费意识,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  

广元市自2006年起建立了总额控制下按服务项目付费、按人头付费、单病种付费的复合式结算办法,通过医疗保险付费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了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制度体系,在促进医疗资源合理配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上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过度检查、过度治疗等不规范医疗行为。

 DRGs付费是按疾病相关分组,根据病人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将临床过程相近、费用消耗相似的病例分到同一个组(DRG)中进行管理的体系,通过疾病诊断分类给于定额标准支付,达到医疗资源利用最大化。有助于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迫使医院为获得利润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有利于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今年广元市将市属7家定点三级医院纳入先行开展试点范围,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广到其它医疗机构,县区可以先行先试。广元市DRGs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将与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协作机制,保证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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