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以案说法暨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李涛      发布时间:2017-03-23   分享:

这次全市以案说法暨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座谈会主要任务是遵照匡局长“坚持问题导向、对标狠抓落实”的指示精神,主动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重点摸清市、县两级近年来在法治人社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原因,对标落实措施,着力规范行权事项经办人员的行政行为,努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和理解、把握相关政策、标准的能力,加速推进法治人社建设。

昨天下午,我们在市法院旁听了青川县兴平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状告市人社局和省人社厅其他行政管理行政确认案的行政诉讼案审理。今天上午,我们请各县区局分管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就本县区法治人社建设工作作交流发言,重点讲了问题、提了建议;市局相关科室、单位的同志结合全市法治人社建设实际,解答了县区疑问,剖析了问题原因,提出了具体措施。会议达到了预期目的。

下面,结合近期省人社厅、市政府办和市局下发的一系列法治人社建设重要文件,我讲一些贯彻落实意见。

一、关于法治人社建设

2016年,我市法治人社建设在全省目标考核中获得第4名,继2015年市局和苍溪、剑阁、青川三县区建成“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后,2016年其余县区都建成“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市局和剑阁、利州、昭化、朝天四县区被命名为“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苍溪县被命名为市级“法律进机关”示范单位。2017年,我市法治人社建设在全省目标考核中要力保第4名、力争前3名;未建成省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省和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市级“法律进机关”示范单位的县区,都要力争在今明两年内建成。

1230日,省厅印发了川人社发〔201668号文件,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这个通知总体要求是:到2017年,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法治建设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到2018年,基本完成上级确定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到2019年,进一步巩固提高法治建设成果;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人社。主要包括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等8大项45小项任务。

市、县区人社局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并认真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工作方案(2016-2020年)》。市局410日前印发,县区局4月底前印发。市局要以省厅方案为蓝本,参照青岛、雅安两市的方案,结合广元实际和我给市局编印《法治人社建设法律法规政策选编2015年》一书撰写的《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引下加速推进广元“法治人社”建设》一文,制定实施方案。方案中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责任分工要落实牵头科室、单位和配合科室、单位。

市局在制定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时,要注重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建设目标,树立法治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健全决策机制、实现依法决策,审慎出台政策、规范权力期限,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强化执法监督、落实行政问责,创新人社普法、营造法治氛围,渗透人社领域、深化法治建设,畅通救济渠道、化解行政争议,加强领导督导、强化法治保障。

二、关于政策法规宣传

2016年全省人社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抽查,我市因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有苍溪、旺苍两县被通报,省厅要求市局和苍溪、旺苍两县限期整改。其他县区没有被通报、没有要求整改,并不是说你们那里的政策法规宣传就到位了,只是说你们的运气可能比较好一点,没有被抽查到。如果抽查到,也有可能被通报、被要求整改。如果因为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被通报,其后果是很严重的。这既说明我们的这项工作没有做好,给我们的服务对象造成了损失,又有损我们人社部门的整体形象,还影响了省厅对我市综合目标中政风行风的考核成绩和排位。对这个问题,大家切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全市要坚持市、县区联动,局内科室、单位联动,在继续加强传统意义上人社工作六大板块政策法规宣传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人社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人社领域脱贫攻坚、就业精准扶贫和医保制度整合等政策的解读、宣传、普及,特别要在群众知晓面上下功夫、见实效,真正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如果2017年省厅继续对政风行风建设抽查,我市再有县区因政策法规宣传不到位被省厅通报并要求限期整改,那被通报整改的县区2017年法治人社建设工作就计“0分。

1229日,省厅印发了川人社发〔201664号文件,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市、县区人社局都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并认真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市局410日前印发,县区局4月底前印发。同时,市局4月底前、县区局5月底前要制定并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主题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市、县区局7月底前联动举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千方百计把人社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的重点对象放到村、社和广大服务对象。

三、关于行政审批改革

去年1214日,市局下发了广人社发〔201627号文件,即《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这个文件涉及简政放权、监管改革、公共服务、领导保障等内容,并以表格的形式,明确了任务、时限,落实了分管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等。市局相关科室、单位一定要按责任分工,突出“规范、廉洁、高效、便民”宗旨,深化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取消、调整、整合等工作。要完善并实施好《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加强人社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建设。建议县区局参照市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县区人社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今年317日,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广府办函〔201748号文件,即《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规范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工作的通知》。这个文件提出了清理规范的范围、依据、任务、要求。局行政审批科要与相关科室、单位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四、关于行权公开运行

今年19日,市局下发了广人社办〔20173号文件,即《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的通知》。这个文件依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四川省权力清单(2016年本)》(川办发〔2016108号),对市、县区人社部门权力清单作了明确规定,市级只有71项,县级只有69项。市、县区都要严格执行这个文件的规定,制定行政权力服务指南和内部运行流程,加强行政权力平台运行监督指导,修改完善门户网站行政权力事项栏目内容,全面加强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五、关于行政复议应诉

近两年,我市行政复议应诉案件总数和败诉率都呈逐年上升趋势,且败诉率居全省首位。客观原因是:行政复议、诉讼法律制度得到社会普遍认可,行政复议、诉讼公信力持续提升,更多行政相对人愿意通过法定渠道表达诉求、维护权益。主观原因是:部分县区行权岗位人员缺失导致行政行为不合法,绝大多数县区法定程序缺失导致行政行为违法,内部依法行政监督缺位导致行政慢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

对这项工作,去年112日,省厅下发了川人社办发〔20164号文件,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对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落实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制度、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规范被复议工作、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切实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大力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能力建设都作了明确规定。去年1213日,市政府办公室也印发了广府办发〔201670号文件,即《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的通知》,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了规范。

结合全市人社系统实际,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我提五点要求。一要落实好两个文件。按照川人社办发〔20164号、广府办发〔201670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二要对标落实广人社函〔2016372号文件工作重点。《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考评暨行政案卷评查工作的通报》指出了县区法治人社建设存在的六个方面问题,提出了法治人社建设“四化要求”,各县区局一定要对标抓好落实。下半年要组织开展法治人社建设暨依法行政案件评查工作,今年将增加社会保险稽核案件评查内容。三要建立“三方三前”调解机制。市、县两级都要建立“三方三前”(人社、用工主体、劳动者,认前、处前、诉前)调解机制,尽可能促使用工主体和劳动者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达成协议,有效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数量。四要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与人民法院和政府法制办的密切联系和有效沟通,不定期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尽可能对法律适用条款达成共识,有效减少败诉率。五要强化各方监督。切实加强系统内部层级监督,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的行政监督和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

六、关于行政决策规定

省厅今年内要制定《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待省厅这两个文件下发后,市、县区局要及时结合各自实际,迅速制定并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施办法》。

七、关于双随机一公开

去年1230日,省厅下发了川人社办发〔2016221号文件,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在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今年37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会,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少敏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亲自安排部署这项工作,要求市目标办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市纪委、市监察局实施效能监督、开展效能问责,并要求市政府办立即着手近期组织召开全市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流动现场推进会。312,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广府办发〔201738号文件,即《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

所谓“双随机、一公开”,就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它是从国家到地方各级政府深化“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各级建设法治政府、高效政府、服务型政府、廉洁政府的重要内容。在人社行政执法活动中大力推广、全面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是切实解决在执法活动中执法不公执法不严问题、切实提高监管效能、真正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市、县区人社局要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纵横联动,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公正监管,全面推进此项工作见实效、出成果,确保年终目标考核进入全市前3名。目前,市局正在草拟《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力争3月底前印发实施。县区局要在4月底前印发实施。

市、县区局在全面推进人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以下七点。一要制定好“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3月底前,市局要结合广元人社实际,制定好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随机抽查实施细则、随机抽查年度计划,并实行动态调整。制定过程中要加强与市政府办、市政府法制办和省厅监察处的沟通。二要建立好“监管机制、监管模式”。6月底前,市局要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推进机制,对市场主体的所有行政执法事项原则上全部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运行。三要搞好“三方审查”。市局务会要搞好“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的审查(会前,政策法规科先行审查)。局务会后,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实施细则要送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市场主体名录库要送市工商局审查。四要搞好公开备案。三方审查后的“一单两库一细则一计划”要在市人社局门户站上公开,并以正式文件报市政府备案。五要统筹实施联合检查。可与市级相关部门和市、县区人社局组织纵横联合执法检查,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标准不一等问题,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六要强化结果运用。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在市局门户网站公开,按规定应在行权平台上运行的必须及时录入。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惩处。七要实行随机抽查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末,市局要将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府办公室。

八、关于重大政策清单

市局正在分头研制《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重大政策清单》。希望相关科室、单位根据局务会的要求,分头抓好落实。局政策法规科要积极与省厅政策处、法规处和延安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衔接,主动与局内相关科室、单位联系,尽早汇总我市人社领域重大政策清单。请各县区局积极给市局建言献策。比如可以考虑就业创业、就业精准脱贫的优惠政策,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人才方面的优惠政策,村、社区服务站工作经费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优惠政策。

上述八项工作任务极为繁重,而且每一项工作任务都是省人社厅或市政府做了专门安排的。这就要求市、县两级必须有机构、有专人去狠抓落实。各县区局要设立政策法规股,至少配备1名专职政策法规工作人员。市局政策法规科在制定今年法治人社建设重点单项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时,要将县区局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前面我讲的八项工作任务纳入考核内容,对县区、开发区局和市局相关科室、单位严格考核排名。同时在人社综合目标考核中,严格落实计“0”分和“一票否决”权。

同志们,建设“法治人社”,最终要使每一项履职都符合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要求,每一项决策都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拥护,每一次执法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每一个行政争议案件都体现公平正义,每一名行权人员和普通公民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我们一定要加强市、县区联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把各项工作逐一对标抓好落实,确保我们的服务对象受益,确保我们的服务形象提升,确保我们的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说明:本文根据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工会主席李涛讲话材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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