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4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0-26   分享:

李自民、应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两孩”政策配套措施的建议》(第49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全面两孩”政策落实落地的关心和呼吁,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加大政策支持,降低生育成本。一是生育保险与城镇职工保险合并实施。我市通过两险合并实施,统一管理,降低运行成本,以确保生育保险基金充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单独设置生育待遇支出项目,保留生育保险险种,以确保妇女生育时的待遇保障。二是生育医疗费按病种实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均可享受生育医疗费政策,按照单病种限价付费。顺产:一级医院2000元,二级医院3000元,四级医院4000元;剖官产:一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4000元,三级医院5500元。三是参加生育保险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参加生育保险职工满足缴费时限,即可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的生育津贴标准,以本人生育前12个月缴费基数除以365,再乘以生育保险规定的产假天数计算。四是新生儿参保给予特殊政策。新生儿出生60日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发生医疗费用不设置待遇等待期,即参即享。五是为符合条件准备再生育的人群免费提供取环、复通等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引导孕产妇合理选择助产技术服务机构。

(二)加大女性权益保障,提升发展空间。督促各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四川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依法保障女性“四期”权益,消除性别歧视。依法保障妇女的宅基地、房屋等财产继承权和土地承包权。依法保障女性就业、休假等合法权益,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措施。大力开展母乳喂养、孕期讲座、女职工心理调试等活动,保障女职工身心健康。积极实施女性就业创业援助,强化女性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拓宽女性就业渠道,提高女性就业创业能力。

(三)加快服务业发展,减轻后顾之忧。高度重视巾帼家政服务品牌效应及影响,大力实施“巾帼家政培训十三五工程”。20177月,指导巾帼建功城镇女企业家发展互助会众筹发起成立了四川广元巾帼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内设多功能培训室、接待大厅和实操间,主要开展月嫂、育儿嫂、专业保洁、老人护理、烹饪等10余项培训和服务。近年来,市县两级妇联把家政服务培训作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脱贫致富的重要抓手,依托家政培训项目、家政协会、家政公司、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举办了千人职业示范家政品牌培训、巾帼家政服务“扶贫专班”“天府妹子”母婴护理培训、月嫂培训、育儿嫂培训等有关巾帼家政服务培训班15期,共培训1000余人,就业率达90%,为全面两孩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强的服务保障。

(四)推进公共设施建设,解决照料问题。一是积极推进“妈咪宝贝屋”“心灵驿站”等母婴设施建设。在火车站、汽车站、城区休闲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置哺乳室,完善政策配套措施,营造良好的生育社会环境。二是加大公办园建设力度。深入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推行大村独立建园,利用乡镇中心校闲置校舍举办附属幼儿园,实现“乡乡有公办园”。近三年,投入62562万元,改扩建校舍217640平方米,162所农村学校附属幼儿园实现提档升级,新增学位15230个。进一步优化城区空间布局,疏解老城功能,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办幼儿园,预计到2022年,全市新增公办幼儿园20所以上。三是加速配套园治理整改。完善小区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移交、同步交付使用”建设机制,推进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整改工作,拓展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学位。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26所治理任务,提供普惠性学位4770个。四是加强普惠园支持力度。制定《关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将经认定授牌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纳入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服务、民办幼儿园发展奖补等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累计238所,预计2020年底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80%。五是完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学前地方政府债券、贴息补助、激励奖补等资金,推动优质普惠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建设。制定并落实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补助标准,逐步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分步实施,逐年提高,到2022年,全面落实公办幼儿园500元每生每年的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00元每生每年的生均财政补助标准。按照“一园一策”要求,根据幼儿园前期投入、运营成本、办园水平以及星级评定、年检结果等因素,从今年开始拟投入600多万元转办普惠园15所,切实减轻二孩抚育的经济负担。

(五)延长产假及护理假,提高生育意愿。鼓励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婚假、产假、生育假和护理假制度,合理延长产假和护理假。婚假、产假、照顾假期间,工资照发,按照国家和四川省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实施“全面两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强化对“全面两孩”配套措施的落实跟进,进一步加大生育宣传力度,切实保障妇女权益,引导大众转变生育观念,科学合理养育。

再次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表示感谢,欢迎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和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再上新台阶。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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