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王同志:
你好!现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主要政策回复如下。
一、就业见习补贴。离校2年内未就业毕业生,可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基地补贴。
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中小微企业和社会组织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鼓励参加“三支一扶”项目。从年龄不超过30周岁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中,招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服务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参加社会保险,新招募且服务满6个月以上给予一次性安家补贴3000元,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报考参加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的考试,按规定享受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优惠政策。
四、创业补贴。对大学生创业实体和创业项目,给予1万元补贴。领办多个创业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创办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达到财政项目扶持条件的,优先纳入支持范围。
五、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大学生创业可申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按规定给予贴息。
六、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
咨询电话:0839-3260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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