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咨询社保相关问题
写信时间 2013/8/9 12:44:46 回复时间 2013/8/20 15:53:16
信件内容 局长,你好,我想咨询哈广元市2012年企业单位缴纳社保的比例是怎样计算的,我3个月缴纳了5000多是社保,(包括单位和个人的),是不是太多了?
回复内容 同志: 你好! 根据《社会保险法》和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 广元市2012年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缴费比例如下: (一)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单位缴纳2012年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20%,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单位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为8%,基数原则上以2011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基础,在2011年度省平工资的60-300%的范围进行核定。 (二)失业保险 参保单位缴纳2012年失业保险费比例为2%,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为1%,基数原则上按本人2011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基础,按不低于2012年度市平工资60%进行核定。 (三)医疗保险 1、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参保单位按“统帐结合”办法缴纳2012年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为7.5%,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职工本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比例为2%,基数原则上按本人2012年月平均工资作为基础,在2011年度市平工资的100-300%的范围进行核定。 参保单位按“低进低出”办法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缴纳2012年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工资总额与退休费之和的5%,其中职工本人缴纳1%。缴费基数在2011年度市平工资的80-300%的范围进行核定。 2、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在职人员缴纳2012年补充医疗保险以单位选定的缴费类型(60元或120元)直接缴纳。 (四)工伤保险 参保单位缴纳2012年工伤保险费比例按行业性质由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确定,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之和,职工工资总额在2011年度市平工资的60-300%的范围进行核定。职工个人不缴费。 (五)生育保险 参保单位缴纳2012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3%,基数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之和,职工工资总额在2011年度市平工资的100-300%范围进行核定。职工个人不缴费。 你可依据单位为你申报的缴费工资计算单位和个人的缴费金额。 2013年8月20日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