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同学:
你好!你写给《局长信箱》咨询毕业生户口迁移的来信收悉,现就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毕业生毕业离校时,学校会发给“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你来信中描述的绿色纸片应为报到证,如果你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均已丢失,那么现在你只有回原学校重新开具户口迁移证,然后持户口迁移证到原籍(读高中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如果在办理入户手续时,派出所要求提供报到证,你可再到档案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复印档案中的报到证。
对以上回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你可来电再咨询:联系电话:0839-3303428
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201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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