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应届毕业生能申请职称吗?
写信时间 2018/8/7 7:55:09 回复时间 2019/6/3 17:01:42
信件内容 领导您好,我在今年6月工程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目前也在从事专业对口的工作,现在档案查询到已经在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请问能申请职称吗?
回复内容 李先生(女士): 你好! 你致局长信箱《应届毕业生能申请职称吗?》的咨询件收悉。由于你所留电话为空号,现回复如下。 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认定等途径获取专业技术资格。 一、我市承担中小学和中专学校教师高级职称、扩权试点县外的中级职称、市级单位(含非公组织)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同时受理扩权试点县委托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我市尚未开展的中、初级职称评审按程序委托评审,其它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按照国家和省上通知执行。 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国家和省上通知执行。已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系列(专业)级别不再通过评审获得。 三、教育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可按规定聘任(初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其中,大学本科毕业生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聘任为“助师”级职务。初级职务报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市级非公组织报市人才交流中心)批准。非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在所学(或相近)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按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统一标准条件和程序进行评审。 以上回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839-3314757)。 2018年8月10日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