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您好!我爸爸身份证和户口本都是1954年1月的,2012年我们所在的田地被征用修建工厂,当时他的年龄不够办理退休,所以继续交保险,在2013年底武装部提取他当兵的档案,在劳动局办理退休档案审核时,被告知为1951年的,需要按照1951年的年龄办理退休。我想请咨询一下:1、如果按照1951年的年龄的话,在征地时候,医疗保险是否也应该一次性交清,后期不再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交了15年,医疗保险只是交了1-2年)。2、如果按照1951年的话,现在使用的身份证和户口本都需要更改吗?还能继续使用吗?3、多交了几年的保险,要退还费用吗?少领了几年的养老保险,要补发吗?4、档案和身份证、户口本上的年龄不一致,在日常工作生活中,用什么来证明他的年龄?盼回复!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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