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20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 |
写信时间 |
2017/9/12 11:02:45 |
回复时间 |
2017/9/19 9:16:51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关于2017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相关政策和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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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内容 |
杨柳清:
你好!来询件收悉,城乡居保转移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现行政策是:按转移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缴费标准补费,补缴年限按城乡居保正常缴费年限计算。今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月标准为:438.6元、548.2元、658元、767.6元、877.2元、986.8元、1096.2元。自主择档。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询0839—3313014。
广元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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