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工作人员您好!我是2021年入职外国语学校的一名小语种教师,因为小语种教师资格证实行考试时间不久,当时学校急需小语种老师,我就先上岗后再考小语种的教师资格证。由于疫情影响加之入职后担任高三的教学任务,于工作第二年拿到小语种教师资格证。我的问题是:校方行政工作人员告诉我,研究生工作三年,可在第四年提出申请评定一级职称。请问教师职称评定要求中的工作年限是否是从我签订合同入职,担任教学工作的2021年算起,还是从我拿到教师资格证的当年算起?是否有相应文件能够核实“工作年限从拿到教师资格证当年开始计算”这一说法?(我目前没有查到,只是说在编教师可能会涉及会教资发放时间)其次,我所查到的文件,教资获取当年是不能评职称的,应该实习期满一年再行评定,请问是否属实?是否意味着上半年拿到教资,下半年暂不能参加评定呢?恭候您的解答,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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