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勤:
你好,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你在我省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2017年3月至2020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现已办理暂停缴费,于2021年1月起在深圳开始参保缴费。按政策规定之前缴纳的社保不能清退,待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将多地养老保险关系归集累计计算缴费年限并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以上回复我局工作人员已于2022年4月29日11时50分,通过你留的电话对你进行了电话答复。如你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9-5572392进行咨询。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