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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职称聘任
写信时间 2015/8/20 10:43:43 回复时间 2015/8/28 10:42:29
信件内容 尊敬的局长您好! 我是事业单位的一名专业技术人员,与单位另一名同事刚评上中级职称,我们原先都是初级十二级,而现在中级十级只有一个指标,但中级九级还有一个指标,请问我们两人中的一人是否可以直接聘上中级九级?如果不能,请问聘上中级十级后至少几年才可以晋升到九级?有什么优先条件吗?
回复内容 你好! 你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人员,在聘期内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并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后,在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有空缺时,可以竞聘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在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无空缺时,可以竞聘现聘岗位层级中有空缺的高等级岗位。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们两人的任何一人不能直接聘用到九级岗位。 二、按照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规定,聘用九级岗位,须在十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对于没有达到上一等级专业技术岗位所要求的基本任职年限,但在现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以来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科技成果奖励或者其它有关专业技术工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主研人员),其基本任职年限可以适当放宽:获得国家级奖励的,可以放宽2年;获得省(部)级奖励的,可以放宽1年。因同一项目或者工作获得多项上述奖励的,不重复计算放宽年限。 以上回复如有不清楚的,请直接咨询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电话:3263349)联系。 2015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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