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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退休保险问题
写信时间 2017/9/22 16:58:11 回复时间 2017/9/30 9:27:14
信件内容 我有两个问题咨询: 1、听说参加社会保险的退休职工,退休前是高级职称的,退休工资要增加5%,我是在十年前的高级工程师,离退休还有五年,请问我现在是不是要提前申报、登记? 2、我有两个农民工兄弟,家在苍溪县云峰镇,长年在上海打工,上海一直缴纳农民工养老保险已经十多年了。现在想回老家,想把保险转回来。上海方答复现在还没法转往全国,请问是不是真的?他们想回家创业却考虑社保会丢掉,舍不是,因此迟迟无法下定决心,老家还有年迈父母需要瞻养。 谢谢。
回复内容 罗先生: 你好,根据川劳社发【2006】18号文件的规定,企业中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高级技师,退休时凭省级有关部门(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政工师也可以凭国家有关部委、总公司)核发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和在退休前仍被企业聘用并发给的聘用证书、聘用通知,按其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0.1%的养老金。因此,待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时,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即可,不需要提前申报。 对于信访件中农民工养老保险转移的问题,经与本人联系,你所提到的农民工在上海缴纳的农民工养老保险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请你咨询上海负责农民工养老保险的相关部门,以该部门的答复为准。 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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