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木子李”:
你好!
你致局长信箱《事业单位人员申报工程类中级职称》的来信收悉。由于你所留电话无法联系到本人,现书面回复如下:
论文是反映专业技术人才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目前,根据中央、省、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坚持重品德、重能力、重业绩的职称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可将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作为评价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的依据。
以上回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来电继续咨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839-3314757)。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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