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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川崎病人免疫球蛋白报销问题
写信时间 2017/9/25 11:38:40 回复时间 2017/9/30 9:23:06
信件内容 侄儿7个月得了川崎病,使用人免疫球蛋白。请问这个病的报销如何走流程?此药品是否属于报销范围?
回复内容 郭皓: 您好!关于您所反映的川崎病人免疫球蛋白报销问题,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查阅核实,现将回复情况告知如下: 一、医疗费用结算方式 如果患儿需住院治疗,在广元市内就医实行医院联网结算,出院即可报销,报销比例依照参保缴费的档次及所住医院级别按规定报销;若在市外不能联网结算的医院就医,出院后可带上出院证明,费用清单,住院发票以及《医保病院异地住院诚信承诺书》(承诺书需医生签字医院盖章,如费用超过两万需病历复印件)等资料,于出院半年内到万源政务大厅C区9号窗口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比例依照参保缴费的档次按规定报销。 二、申请特殊门诊 如果患儿需门诊治疗,可到万源政务大厅C区9号窗口申请办理特殊门诊二类。二类特殊疾病适时申报,从核准之日起享受待遇,报销比例按二级医院住院标准支付,一年扣减一次起付线。 三、报销比例 按照《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人免疫球蛋白属于医疗费用报销的乙类药品,病人自付10%,其余部分由医保基金按照相应比例报销。 相关政策可咨询万源政务大厅C区9号窗口,咨询电话:0839-6183575。 广元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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