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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医疗保险门诊费返还问题
写信时间 2014/1/22 11:03:42 回复时间 2014/1/28 11:37:43
信件内容 本人2003年个人参加医疗保险参保的是9.5%,现在单位参保,就取消了门诊返还,请问是否影响退休后门诊费返还的问题。我在大厅去问,两个工作人员说法不一致,我就不知道正确的政策规定,请局长能给一个正确的回复,因为这个关系到个人切身利益的事,谢谢!
回复内容 涂英: 你好!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有两种缴费方式,即按工资9.5%缴费的为“统账结合”,按缴费额的3—4%划个人账户,达到缴费年限退休后不再缴费,每年按退休金的4%划个人账户;按上上年市平工资6%缴费的为“单建统筹”,与统账结合方式同等享受住院待遇,缴费期间和退休后都无个人账户。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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