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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社保缴纳咨询
写信时间 2016/6/1 8:54:43 回复时间 2016/6/3 9:39:28
信件内容 我的家人今年40岁(女),已自行按60%的标准缴纳了养老保险至今20年时间,但由于近期新进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告知只按40%的标准缴纳社保,特请教:1.由以往的60%变为40%缴费标准,是否可行?2.如果可行,公司从6月份开始从工资中代扣并统一缴纳,那2016年1至5月的养老保险,该如何缴纳?3.缴费标准下降后,对退休后在养老金的领取数额上的影响究竟有多大?望不吝赐教,谢谢!
回复内容 李先生: 你好。我局养老保险科已于2016年6月3日与你取得电话联系,就你咨询的养老保险缴费有关问题进行了解释。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话联系3307426。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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