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郭:
你好!
关于城镇职工医保,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为当年1月至12月,中断缴费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视为断保。从补费或再次参保缴费之日起,满6个月以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从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中报销支付。申请补缴时将按规定加收利息和滞纳金。
城乡居民医保,根据属地原则,由各县区社保部门征收,详情请咨询你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