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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技师职称
写信时间 2014/1/4 8:49:04 回复时间 2014/1/8 11:42:15
信件内容 我于2012年11月取得中式烹调师技师职称,到现在工资为挂钩,请问有什么特别的规定吗?我是剑阁职业高级中学的职工。
回复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取得新的职务岗位或工人技术等级时,需通过岗位设置和聘任后才能执行相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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