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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公务员试用期
写信时间 2019/1/24 17:21:33 回复时间 2019/1/30 9:01:18
信件内容 本人公务员试用期,有五年服务期,可以申请取消录用吗,具体流程是怎样的,多长时间可以审批下来,有没有什么负面后果。
回复内容 李明: 你好! 你的来信收悉,由于你提供的电话号码显示为空号,现回复如下: 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第四章专门就取消录用作出规定。试用期内公务员可以申请取消录用,但有公务员法第八十一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录用申请;有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不得取消录用。 二、市级及以下机关取消录用,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招录机关应当在作出取消录用决定之日起的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取消录用决定通知被取消录用人员。 以上回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与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考录职位管理科(联系电话:3267528)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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