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张”同志:
你好!你在“局长信箱”咨询农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信件收悉。依据相关政策法规,现回复如下:
按现行养老保险制度规定,超龄人员(男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城镇或农村户口)不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可以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符合待遇领取条件即可享受养老金。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府办[2009]35号)、《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劳社办[2009]93号)规定,在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居民,不用缴费,在办理新农保参保登记手续并审核其享受待遇领取资格后,从次月起领取新农保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请持相关证件资料到户口所在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有关手续。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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