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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相关问题
写信时间 2018/9/7 16:49:59 回复时间 2018/9/14 16:40:18
信件内容 你好,领导,就是我想请问一下:女方有工作,农村户口,但是没有购买生育保险,自己购买的有农合。男方购买的有生育险,现在怀上二胎了,快生了。之前生一胎的时候没有报生育险。现在二胎男方能不能报销生育险呢,报销标准是怎样的呢?希望能告知。谢谢。
回复内容 某某: 您好,来信收悉。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政策的通知》(广人社发〔2014〕14号)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属无业人员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按定点医疗机构级别对应的单病种控制标准的50%,从生育保险基金中给予一次性生育医疗费补助。根据你的情况,你不符合享受男方生育保险的要求,但你已经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直接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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