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关于从农村转入城市户口后怎样续交养老保险
写信时间 2016/6/9 21:29:14 回复时间 2016/6/12 10:53:22
信件内容 几天前我来信咨询关于从农村转入城市户口后怎样续交养老保险的问题(年龄已超50岁),把编号和密码搞丢了,无法查询。麻烦请将回复到上面邮箱或者直接公开选登出来。万分感谢!
回复内容 张洁: 你好! 你给局长信箱的来信(信件编号:9167)已转我局处理。现就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按照川人社发[2014]28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未达到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前,可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时可自愿按当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不超过原正常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 按照人社部令第13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并按月享受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以上回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话咨询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联系电话:0839—5572422。 2016年6月12日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