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在外省评定的初级职称在广元是否认可?
写信时间 2013/7/30 13:52:37 回复时间 2013/8/6 16:20:29
信件内容 你好! 我于08年大学本科毕业并人事代理,09年在西安市人才交流中心评定初级职称,请问我现在在广元工作,这个职称认可吗?有哪些规定? 谢谢!
回复内容 同志: 你好! 你的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原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号)规定,"哪里评哪里有效"是由聘任制的原则和基本内容决定的。因为各地区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不平衡,岗位情况和人员情况不同,甚至差异很大,对各系列的试行条例中任职条件的理解和执行,在掌握上不可能宽严一致,因此,应该是哪里评的哪里有效。 二、以上回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直接与广元市职改办联系,联系电话:3261543。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31日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