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内容 |
张锈支同志:
你好!
你给局长的来信(信件编号:9126)已转我局处理。现就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离职后想把社保转回利州区,可先在上海参保地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持以上凭证和身份证前往利州区社保局申请办理转入,由利州区社保局与对方社保局通过邮寄资料办理后续业务,待转入办结后电话通知转移本人。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若你短时间内无法办理转移,可在以后前来办理,但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需将所有社会保险关系统一归集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地社保局。
以上回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话咨询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9-5572047。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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