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互动交流
信件查看
信件主题 社保医保转回户籍所在地
写信时间 2016/4/27 15:53:03 回复时间 2016/5/5 15:29:04
信件内容 在上海工作,离职后想把社保医保转回户籍所在地广元市利州区。想咨询一下:1、转移社保医保的手续;2、短时间内无法办理转移,那么转移的是时限是多久。
回复内容 张锈支同志: 你好! 你给局长的来信(信件编号:9126)已转我局处理。现就你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你反映的情况,你离职后想把社保转回利州区,可先在上海参保地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持以上凭证和身份证前往利州区社保局申请办理转入,由利州区社保局与对方社保局通过邮寄资料办理后续业务,待转入办结后电话通知转移本人。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若你短时间内无法办理转移,可在以后前来办理,但在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需将所有社会保险关系统一归集到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地社保局。 以上回复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电话咨询广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0839-5572047。 2016年5月5日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839-3304759 传真:0839-3305419
邮箱地址:gyrsxczx@foxmail.com
备案号:蜀ICP备2021023500号 政府网站标识:5108000010
川公网安备 510800020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