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田局长:
您好!
本人是广元联星天曌旅游开发公司景区员工,因在公司遭遇不公正对待,现说明如下:
1.至今公司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劳动法。
2.公司按劳动法执行五天八小时工作制度,如:法定节假日无条件延长员工工作时间,也没有按劳动法支付加班费用和补贴。宿舍茶楼和小卖部上班时间从早上十点到晚上十一点,(且在没有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及烟草许可证情况下经营)。
3.公司没有按工资标准交纳社会保险。
公司人事经理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叫你们干你就干,不干就走人,这是私人企业,不要跟我说劳动法”。这就是一个所谓的创5A景区领导的态度,让人心寒呀。
以上行为,公司目无法纪,严重违反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公司员工都遭到如此对待,请您在百忙之中安排调查。谢谢!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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