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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2018/2/27 1:15:20 回复时间 2018/3/2 9:15:20
信件内容 请问广元市级部门机关工勤编制人员有没有第十三个月工资,执行依据是什么?望解答,谢谢!
回复内容 李同志: 你好!你致《局长信箱》咨询“广元市级部门机关工勤编制人员第13个月工资”有关问题的来信收悉,经商市财政局,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自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以来,国家尚未出台机关和参公单位工勤人员规范津贴补贴执行办法。为统筹解决这部分人员的津贴补贴问题,在事业单位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制度时,市财政部门参照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将机关和参公单位工勤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金(第13个月工资)纳入了工勤人员规范津贴补贴的总量,随规范津贴补贴按月发放,年终不再另行发放。 如你仍有不明确的地方,请来电咨询。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预算科,3267817 市人社局工资福利科,3266245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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